close

台灣---定居:

到了台灣,從左營上岸後,在大甲住了一陣子。3月,先生的部隊到台灣後,軍眷又被遷移至新竹。先生來到台灣之後,因部隊規定,須先至澎湖受訓後,再降薪錄用。但家中食指浩繁,只好退伍,成為所謂的「無職軍官」,既沒眷舍、也沒退休俸。

先生退伍,在台北找到工作上班後,家還是住在新竹。但是當時沒有勞基法,每月僅僅休息一日,能夠回家的日子太少,因此設法搬到信義路(現在的大安公園,從前的「國際學舍」旁)。後來又搬到三重泉州街,當時的土地僅10元一坪,自地自建了一間平房。因台北房價較高,賣調台北的房子,在三重買了新房子還有結餘。51年又搬到台北市的安東街,60年再搬到基隆路至今。房子無論再小再舊,都是用買的,沒租過。

因為每個月只有休息一天,先生的體力無法負擔,營養也不足夠,後來得了開放型的肺結核(約民國40年)。雖然居家環境狹小,無法隔離。但在沒辦法中,也要盡力設法,好在家中並無人被傳染。

在信義路時,與二、堂姐都住得很近。她們兩人是親姐妹,相差六歲,不知為什麼,兩人不是很親近。二堂姐賣燒餅,堂姐賣包子,據她們自己說很好吃,不過卻「從來沒吃過。堂姐「過繼」(領養)來的兒子說,二堂姐的燒餅只有烤「糊」了,才會給他吃。

二女兒出生時,先生因生病沒有工作,她只好與前房的大女兒一起去工廠上班,以貼補家用。每天吃飯休息的時間,先生會把女兒抱來餵奶,那時可是買不起奶粉的。做月子也買不起補品,總共只買了10個鴨蛋而已,因為當時鴨蛋比雞蛋便宜得多。

大女兒是在海南島出生,輾轉到台灣後,一歲左右才報戶口。戶政人員問小孩多大了?(當時戰亂,不像現在都在醫院生產,出生証明也應該無法取得吧!)想到台灣的習慣,出生即已一歲。應該要「入境隨俗」??即答稱「兩歲了」!所以大女兒即憑空多了一歲!二女兒要報戶口時,不知為什麼,拖了許久。當時延遲報戶口要罰款,因為家裡窮,所以就把出生日期報晚一點,以免受罰。所以那個時代的出生日期,真的「僅供參考」!

有一年,突然間聯絡上兩個表哥,三表哥(現已過世)、四表哥(現住桃園)還有堂哥(昇至將軍後退伍)、堂弟(現住高雄),四人連袂一起到家裡做客。雖然逃難在外一切都比不上故鄉,但看到那四個年輕高大的軍官走進狹小的客廳,真令人高興。離開家鄉時,他們好像還只是少年而已,這一別,超過十年了!而且不只是自家人,連鄰居都能感受到那份喜悅,在遙遠的他鄉與親人相逢耶!不簡單。而以前在家裡什麼都不會的傻ㄚ頭,現在已變成可以做一桌宴客菜的主婦了。

那時住在三重的淡水河邊,距離河道,直線距離大約不到100公尺,而且沒有河堤。颱風時,大水很快就越過河岸,穿過竹籬笆,淹進房子。這時,大家要逃到附近的國小避難。

在這裡生下了兒子與小女兒。兒子出生時,雖然家裡沒有那麼強烈的重男輕女的觀念,不過大家都很高興,這是她生的第三個孩子。而這兒子也很爭氣,無論讀書、婚姻、工作,乃至做人處世,都不須大人操心,一切順遂。小女兒身體先天即不好,因此一歲多即住院、開刀,所幸後來還不錯。但終究還是剛滿20歲沒多久就去世了,心裡非常痛。

他---老公:

先生來台退伍後的第一份工作,是由堂姪介紹的五金行業務員。後來老闆過世,妻弱子幼,生意無法繼續下去,只好收起來。第二份工作,是同鄉介紹的醬油廠的業務員。後來因為生病須休養而離職。第三份工作,是另一位同鄉介紹的大公司的採購,這份工作一直作到退休。

他的工作往往是一般人眼中的肥缺,但他生性耿介,不願做見不可見人的事,也就沒有外快,生活往往比他的下屬還清苦。小孩還小的時候他擔任採購工作,那時治安良好,一般住平房的人,除了睡覺之外,都是大門敞開,家裡自然也是如此。

只有逢年過節時,大門一定要關好,有人按門鈴或叫門時,一定要問清楚是誰?不認識的絕不開門!否則如果有廠商來送禮,而家人卻不小心收下、或廠商硬塞、丟在門口就跑之類的,一定會給家人臉色看,而且第二天帶去還他們。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,情況才好些。

這種在很多人看來都覺得不可思,很多人都笑他「傻」的行為,卻是子女們良好的典範。次女大學時暑假,去他任職的公司作暑期工讀。大家一聽到她父親的名字,都表現出很尊敬的樣子,他並不是高官,他高的是品格!而那是第一次深切體會到什麼是「父蔭」。那之前有大兒子,後來有兩個孫女,都有在他任職的公司上班,而且大家都沒有給他丟臉。

他所任職的公司是個大公司,一切均有制度,某種程度來說,很像公家機關那麼一板一眼。他能在屆齡退休後,仍在原職務續任四年(以一年一聘,類似約聘人員的方式),應該是鮮少的特例,看重的應該是他的忠厚老實吧!<p>

公司裡有個基層員工,來台初期時,老闆為了「避稅」,會把一些股票、房地產等,過戶給信得過的屬下。誰知他就竟把它吞了!而且好像根本所謂似地,仍然還在公司上班。老闆好像也對他無可奈何,因為若控告他,恐怕會抖出自己逃漏稅吧?!只有吞忍。那位基層員工以他的低薪,卻能有房、有車,感覺混得挺不錯。而且還在外面說「他」真傻啊!有那麼多的機會!好像很替他惋惜。殊不知,有人志不在此。

現在住的房子是民國60年買的。當時因台灣剛剛退出聯合國,房地產的價格相對比較低,每坪一萬元。但總價55萬元,對於受薪階級,且食指浩繁的他來說,仍是很大的數目。因是這房子是老板之一與他人合建的,本想是熟人(也算是遠親,只不過家境差很多,平日自然鮮少往來)看能不能比較好說話,但該老板不知是不是怕被熟人賴帳,竟然表示不想賣!他只好找當時的大老闆借錢,以便一次付清房款。後來大老闆念在他一心一意為公司效力,竟然表示尾款10萬元,不必再還了!

他是老實人,他的還款方式卻也異於常人。他竟然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,以票面價值還給老闆!這在當時19歲,完全不懂什麼是股票的小孩看來,也有點覺得傻,他應該是要表示對老闆的感謝吧!雖然家裡負擔很重,他仍然給了小孩有吃穿無虞的安全感。

買房子時,大女兒已經讀師大,是公費生,幫家裡省了不少錢。二女兒62年也考上公職,多少有貼補的功能。

雖然買房子負擔很重,但他考慮到家境較差的四弟,負擔更重(6個小孩),竟將舊房子無償送給他。四弟當時也很感謝,表示將來有能力一定償還。後來四弟買了房子搬家時,又說了一次。但後來又換屋時,即未再提起。不過把房子送給弟弟這件事,當時應該頗為驚人。後來別的同鄉換屋時,該同鄉的父親即要求他比照辦理(將舊屋贈與弟弟),他即答稱沒能力,要將舊屋出租來貼補家用。

每次寒暑假結束,快開學時,他會請母親帶著孩子去四弟家玩。孩子小時候傻傻的,只知道是去親戚家玩,很愉快。到了大一點才知道,是他請母親去四弟家,送孩子們的學費(四弟薪水較低,孩子又多,負擔頗重)。大家如果聽過許多人幼時因家貧,須要向親友借學費,而遭受白眼的故事。就更能體會到他自動送學費去,不須別人開口,是多麼溫暖貼心的行為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lihwang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